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
中共河津市委
河津市人民政府
山西诗词学会
承办单位:
中共河津市委宣传部
河津市文联
河津市文旅局
运城市诗词学会
协办单位:
河津市诗词学会
二
主题内容
1.反映河津市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新业绩,歌颂新时代改革开放、脱贫攻坚的新成就,反映河津市实现小康过程中乡村振兴、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新面貌。
2.宣传河津市生态优势、秀美山川、地域特色、历史人文,讴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三
征稿要求及规则说明
1.本次参赛作品为格律(近体)诗词。包括:近体诗(律、绝)、词等。诗、词可遵《平水韵》《词林正韵》,亦可遵《中华通韵》。但同一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2.每位参赛选手限投1首作品,来稿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在各类媒体发表过。若有抄袭,一经证实将取消评奖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四
截稿时间
2023年2月1日。以网络系统平台显示的投稿日期为准。
五
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3名:每位奖金6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8名:每位奖金3000元(税前),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奖30名:每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5.入围奖200名:颁发获奖证书。
六
投稿方式
在以下两种投稿方式中任选一种,不得两种方式同时投稿,亦不得在同一种方式中重复投稿。
1.中华诗词学会官网投稿:打开中华诗词学会官网首页http:/www.zhscxh.com,从“赛事纵横”栏目点击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已注册用户可直接投稿,未注册用户点击主页右上角“注册”按钮按提示完成注册后投稿。注册时务请完善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微信号等基本信息。手机用户亦可通过中华诗词学会官方公众号徽标下方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进行投稿。
2.电子邮箱投稿:请一次性投稿到1397483698@qq.com信箱,补投、多投、重投无效,不接受纸质投稿。投稿须注明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字样,请参赛者填写真实姓名(与身份证相符)、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微信号等基本信息。
3.学会官网技术服务联系人:杨先生0517-80169396(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大赛联系人:河津市文联孙铭英0359-5025108。
七
注意事项
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本启事解释权归河津“龙门杯”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
中华诗词学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