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AI作品涌现,我们应该怎么办?
作者:孟大川 发布时间:2025-02-16 浏览量:

近来,AI智能技术突飞猛进,DeepSeek在诗词创作群体中“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热议的对象。有的人焦虑,认为DeepSeek十几秒就可生成成千上万的文字,“人类如何提升文字能力,才能保持写作的价值?”有的茫然,尤其是文艺(包括文学、美术、音乐等)领域的编辑和评委们,如何去识别是AI作品还是自然人作品呢?有的大呼“好得很”,认为AI领域的一系列新变革,是继18世纪蒸汽化工业革命、19世纪电气化工业革命、20世纪信息化工业革命之后的第四次革命——21世纪智能化工业革命。笔者是诗词写作者,也是诗词网刊的主编,对DeepSeek等AI技术的涌现,同样感到一定程度的焦虑和茫然。但是,我还是要大呼“好得很”,这是智能化革命给我们提供的学习与创作的新平台、新工具。

尽管如此,如何厘清与辨识AI作品与自然人作品,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问题。前些天,我出于好奇心,试着让AI“写”了一首七绝,同时也将我的一些原创诗作用AI进行修改。完全由AI生成的作品虽不如我意(内行人说是我给出的指令不详造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词汇量、语感和逻辑性以及修改中的炼字水平,我自愧弗如!它如同一个从小专修国学并将唐诗宋词烂熟于心的长者,真不敢小觑,人家随便诌几句都差不到哪儿去。我拿着它生成的和修改的诗作,不禁想到,这著作权到底属于谁?笔者不得不去再次重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但它对新涌现的现象还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去完善。

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技术管理。为了维护AI发明创造者的利益和促进文学艺术创作者的自尊,AI技术模型亟需完善其生成作品的记录、检索与监督。谁指令下载了一个作品,应当记录并可检索。这类似于一种区块链技术。记得20多年前,我指导学生写毕业论文,明知其文章很大概率是抄袭来的,但很难找依据证实,只能叹息作罢。但进入21世纪后,查新软件(学术不端软件)的出现,令这种抄袭行为立马原形毕露。现在也有一些查“含AI率”的软件,但使用者也通过AI软件来降低“含AI率”,通过魔法来打败魔法。既然AI技术这么强大,相信在不久将来一定会完善这一程序设置的。因此,建议并呼吁专家们尽快堵住这一漏洞。

第二,立法规制。面对AI作品的出现,著作权法应对AI作品以及著作权归属纳入法条中,明确在AI作品基础上再创作的性质及权属,规范使用AI工具的具体权限和规范。比如,在AI作品基础上修改而来的作品,以及原创作品经AI工具修改后的新作,是不是应该在发表时说明“来源”,具体应该如何署名,著作权应有怎样的归属?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的考察、进行明确的规定。

第三,伦理自律。真正的文人尤其是诗人从来崇尚操守,注重品德自律与气节自守。写诗本是高雅的愉悦的活动,大有“每觅妙句如拾金,常吟好诗似闻歌”的乐趣。如果一味地用AI自动生成作品或抄袭AI作品,然后功利地拿去发表,那还有写诗的意义与乐趣吗?AI及其创作,可以成为诗人创作的一种镜照和参考,提醒我们不断地去探索写作的独特性。因此,诗人应当端正诗词学习与创作的目的,摒弃贪图名利的观念。只有心底无私,诗词天地才能自由宽广,才能情由心生,辞自心出。同时,诗人应扎实练好基本功,以更具个性的笔墨抒发真情实感。须知,在创作的道路上从来没有捷径可走!

 

作者系成都行政学院法学教授、四川省诗词协会副会长